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询价公告
来源:大鱼棋牌手机官网 发布时间:2024-07-07 08:46:37《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污染源调查专题》《永泰县大樟溪流域环境风险调查与防治专题》《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环境数模研究报告》。
3.技术依据:《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等。
大樟溪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应治理与管理并重,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举,有针对性地解决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充分考虑流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统筹环境保护与城乡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环境、经济和社会和谐。
考虑“一闸三线”工程供水安全,明确生态保护的阶段性目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基本需求,确保大樟溪流域生态系统修复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社会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生态工程与资源管理相结合,达到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
结合大樟溪流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问题的复杂性的特点,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优先解决最突出的问题,方案近远期结合、逐步推进。制定分阶段目标,确定各分阶段的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现场调查观测,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水质采集、底泥采集等数据,以及无人机高光谱反演等手段,进行环境风险调查及趋势分析。从大樟溪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出发,根据流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确定水质目标和生态功能目标,制定适合大樟溪流域的污染源防治、生态保护等方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1.编制完成《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要从现状调查、问题诊断、目标制定、保护措施、项目安排、投资估算、目标可达性分析及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
2.编制完成《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污染源调查专题》,对大樟溪流域永泰境内污染源展开调查,开展人工现场走访,调查各污染源特征污染因子,辅助以遥感影像、无人机巡查等手段;同时进行流域水质监测及底泥监测现状调查,编制污染源调查报告。
3.编制完成《永泰县大樟溪流域环境风险调查与防治专题》,通过收集基础资料,如水文水系、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等基础资料并进行分析,利用遥感卫星影像,通过地图软件等工具,识别出流域内需要调查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对重点环境应急空间及设施开展现场调查,提出流域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建设建议,明确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使用原则和使用方法,做好“找空间、定方案、抓演练”三项工作,制定应急响应方案。
4.编制完成《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环境数模研究报告》,构建大樟溪一维模型,基于现状水质目标及污染源情况计算水环境容量,提出水质提升目标及重要断面水质稳定提升的污染防治措施,并预测措施实施后重要断面、莒口库区水质变化及龙湘水库建设后坝下大樟溪干流水质变化、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等,编制水环境数模研究报告。
(一)服务团队应该具有从事流域综合规划或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类业绩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服务团队需保证项目组成成员的稳定性,团队应由具备相关学术背景的专家牵头组成,项目负责人应为生态环境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生态环境类或水文水资源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人员不低于6人,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三)遵守福州市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第三方。
(四)在服务期内,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信息及咨询服务,并根据甲方要求和建议及时作出调整,必要时要派驻项目专人到甲方处开展工作。
(一)纸质文件:报价人根据询价公告,按报价清单填写报价,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贰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电子文档: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拟供产品相关报价、优化方案,另请提供壹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用信封密封,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三)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永泰县大樟溪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质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四)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六)询价人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报价方应于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下午17:30前将报价文件邮寄我局,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26室,收件人:陈子晗,联系电话:;项目咨询:庄先生,联系电话:。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注: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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